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伯藜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吴佳卿发布时间:2018-07-06浏览次数:634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伯藜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

请按照《“伯藜助学金”评定办法》(南晓院学[2015]20号)要求,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伯藜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资助宗旨:发展教育事业,资助贫困有志、奖励品学兼优;鼓励回乡创业,服务基层社会。

二、 资助对象: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被我校本二批次录取的在校在籍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及转本学生)。

三、 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由学校一次性发放。

    四、 资助名额

学院

2014级

2015级

2016级

2017级

合计

教师教育学院

0

6

4

4

  

文学院

6

3

3

3

  

商学院

12

6

6

6

  

旅游与社会管理学院

2

2

2

2

  

外国语学院

7

4

4

4

  

电子工程学院

4

4

4

4

  

信息工程学院

15

8

8

7

  

yl7703永利

4

2

2

2

  

环境科学学院

8

6

5

5

  

新闻传播学院

5

3

3

3

  

音乐学院

3

2

2

2

  

美术学院

3

3

2

3

  

体育学院

2

1

1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0

0

1

1

  

幼儿师范学院

0

0

3

3

  

合计

70

50

50

50

  

五、 评选条件

(一)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有信;

(二) 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三) 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四) 资助来自乡镇或农村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学生。详细评选条件参见《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受助生评估指标体系》。(附件一)

(五)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伯藜助学金

1、 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者;

2、 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3、 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4、 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5、 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6、 在提供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者;(含申请材料,年中、年度总结抄袭)

7、 无特殊原因一学年内考试挂科2门以上(含2门)且补考不及格者;

8、 参加“伯藜学社”活动时间大一、大二每学年不低于40小时者、大三每学年不低于30小时者;大四每学年低于20小时者;

9、 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不再符合为资助对象者;

10、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处理或纪律处分者。

已经获得资助的学生,如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在评审时取消其受助资格。

六、 评选程序

伯藜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学生可连续申请伯藜助学金,每年经审批合格后,可连续获得资助直到毕业。

首次申请者的评选程序

1、 学院向学生宣讲基金会的宗旨与伯藜助学金的评选条件,让学生了解伯藜助学金和伯藜学社。(学生在线填写申请表时,需要填写对伯藜助学金的认识)

2、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2017年伯藜助学金申请简表》(附件二)(非2017的学生无需提交此表),提供由当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于近期内出具的《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按附件三的要求如实在线注册、填写《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申请表》(附件四),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首次申请者的注册码由学院在系统中生成后发放给学生。

3、 学院登陆系统,按附件三的要求在线审阅学生填写的《申请表》,表格填写无误者学院可在系统的“受助生家庭经济评诂表”中如实对学生进行家庭经济情况的评分,同时根据本学院的测评指标体系,在系统的“审核评分表”中对学生进行学院民主评分。

关于《申请表》中“测评总分”的构成详见《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受助生评估指标体系》(附件一仅供参考)。

4、 学院评审小组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线提交学生的《申请表》。本项工作请于10月30日前完成。

(一) 学校在线审核受助学生资格,并提交基金会审核。通过基金会审核后,学院在线打印《申请表》和《年度审核表》。本项工作通知另发。

七、 学校成立“伯藜学社”,其主体是历届获得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资助的在校学生,受学生工作处指导与监督。各学院应加强受助学生的感恩意识、社会责任感和公民价值观的教育,引导受助学生积极参加伯藜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八、 各学院成立“伯藜助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学工组长任评审小组组长,学院学工组成员任评审小组成员。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做到公开、公正、规范,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伯藜助学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截留、挪用、挤占或改变资助对象。

九、 老生中,条件不符者,学院将名单报学工处,经学校讨论决定是否取消其受助资格,如取消受助资格,缺额由学院评审小组在符合条件的同年级学生中补选,同时学院还须提供变更资助对象的情况说明(附件五),并同新生同时申报。

 附件一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受助生评估指标体系.docx\

附件二  2017年“伯藜助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三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四  伯藜助学金申请表、年度审核表、学生在线填写、学院在线审核之要点.doc

附件五  XXX学校关于2017-2018年度变更学生的替换说明.doc

  

工作联系人:陈葳蕤

南京晓庄学生工作处

2017109

  

  

  

备注:下周周二、周三伯藜学社将在食堂广场设点宣传,符合条件的学生(2017级)现场会填写附件二“2017年伯藜助学金申请简表交至学院,烦请学院老师把这类学生纳入学院备选名单统一评选,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