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薛成等8位同学院级通报批评决定(2017-2018-2学期第12、13、14周)

发布者:丁春霞发布时间:2018-07-15浏览次数:654

根据我院第12、13、14周的考勤记录统计情况,我院有8位同学这三周有旷课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第十二周

星期五  第1、2节     16食安     薛成


第十三周

星期一  第1、2节     15食科2班   蔡汉翔、张煜航

星期三  晚自习9、10节  17生师     陈炳宇


第十四周

星期三  第1、2节     15食品一班   陈文俊、周城

                 15食科2班    刘全、钟苓、张煜航

为严肃校纪、端正学风,经yl7703永利研究决定,现给予以上同学院级通报批评。望受到通报的同学能吸取教训,端正态度,严于律己,努力学习,增强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合格的大学生。

望其他同学能引以为戒。

yl7703永利

2018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