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我校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丁春霞发布时间:2018-09-18浏览次数:1005

学院

南京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2018新生参保工作开始现将我校新生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1、全校2018级在籍新生,需参保4年(2018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2018年入学专转本在籍新生,需参保2年(2018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注:休学、入伍和出国的学生如自愿不参加2018年大学生医保的,请他们于10月10日前在本学院负责大学生医保老师处填写《不参加大学生医保知情告知书》(附件3),再由各学院统一交到学校医保与公共卫生管理科,逾期不交者视为自愿参保)

2、各年级因各种原因老生上学年未参保(漏保)的在籍学生和休学、入伍、复学的学生需要新增参保;参保年度2018年8月31日已经到期但学生因休学或者缓期毕业还没有毕业的2018年在籍学生需要续保。

二、办理流程

1、对符合“参保对象”第1项的学生:学校医保与公共卫生管理科统一提供《2018年新生参保学生名单》(附件1电子稿发给各学院负责大学生医保的老师)。

具体操作如下:

1)新生参保名单文件格式:统一用Excel表,97-2003版本,所有数字均用文本格式输入,我们已按照各学院各班级排列好,请各学院直接预览打印,内容、顺序、格式请不要调整。 (注:学生名单不能添加或删除,有问题请用红色标注,并在备注处说明情况)

2)核对无误后请各学院打印纸质稿,并由各学院及时组织在籍在校的新生对参保信息进行核对,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3)核对内容:9项,新生总人数、学号、姓名、证件号码(身份证号码有字母的注意修改成大写字母)性别、民族、户口性质(非农业、本市农业、外市农业)联系电话(是指学生的固定8位电话或11位手机号码)、学制(是指学生从参保年度起计算参保年数,即交几年钱填几)。信息有误的更正后用红色标注(姓名和身份证号有误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有未报到者请在“备注”栏注明“未报到”,如果休学者请在“备注”栏注明 “休学不参保”,如果入伍者请在“备注”栏注明 “入伍不参保” ,如果出国者请在“备注”栏注明 “出国不参保”,休学、入伍、出国的学生如果是愿意参保,就不需要备注,请他们在学校绑定的银行卡内存入参保费用,以便于校财务扣除参保费用。

4)对于困难学生,请在备注栏注明“困难类型”,并统计在《2018年参保学生困难人员身份审核确认汇总表》,交学工处井立文老师处。 详情请见学工处井立文老师的通知。

2、对符合“参保对象”第2项的学生,各学院需填写《2018年老生新增参保名单信息采集表》(附件2)。所有信息务必准确无误,确保无一漏报。本表需提供电子稿及纸质稿并附有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各种表格信息核对无误后请填写2018年学院新生参加大学生医保、老生新增参保信息统计单》(附件4),并打印纸质稿,由学工办主任审核签字并盖学院章。

三、参保缴费:

1、南京市医保中心和南京市财政局文件要求自2015年15级新生起按学制收费,2018年9月1日起,大学生医保筹资标准为每学年750元/人,其中个人缴纳150元/人,政府补助600元/人(其中南京市医保中心按参保大学生90/人·年下拨至学校作为门诊包干费用,该费用发放到学校学生医疗专有账户,专款专用)。

2、享受各种困难的学生,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个人所交保费可减免。符合要求的学生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先提交到学工处井立文老师处先初步审核,然后再由校公共卫生科统一报市医保中心,办理大学生参保审核确认手续。

3、所有参保学生请将保费存入学院绑定的农行卡内,以便校财务处统一代扣费。享受各种困难的学生先缴费,经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再退还保费。

五、相关材料的提交时间:

各学院20181010日之前2018年新生参保学生名单》、《2018年老生新增参保名单信息采集表》、《2018年学院新生参加大学生医保、老生新增参保信息统计单》、不参加大学生医保知情告知书》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递交至学校医保与公共卫生管理科。《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困难人员身份审核确认汇总表》电子稿、纸质稿和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交到学工处井立文老师处。


附件

附件1:2018年老生新增参保名单信息采集表.xls

附件2:不参加大学生医保知情告知书.doc

附件3:2018年新老生大学生医保信息统计.doc

  

注:附件1、3需要提交电子稿和纸质稿, 附件2纸质稿

特别提醒:返回材料的各种文件请修改文件名,在原文件名前加上自己学院的名称

  

(如有疑问,请给医保与公共卫生管理科郭医生联系,地址:行知组团C楼111办公室,电话:86178194,学生事务大厅电话:86178491

  

后勤管理处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八日